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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玩具和附赠类玩具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发布
发布时间:2017-06-03     阅读:6218 次     来源:中国质量报

       “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上海市质监局通过市场调研发现,部分食品的外包装或者与食品混装的物品,具有卡通或类似的外形,或者具有一定的玩耍功能,可能用于或者误用于作为儿童玩耍,这类玩具产品称之为类玩具。为了评估此类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该局开展了专项风险监测,并组织专家进行了风险评估,发现部分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

  本次对类玩具产品的风险监测,在上海本市销售(含电子商务平台)有针对性地采集了100批次样品,对符合条件的类玩具产品的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迁移等进行检测、评估,发现约1/5批次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7个批次样品含有可以拆卸的小零件,如果被误食,可能卡在儿童喉咙产生窒息危险;3个批次样品存在可能卡住儿童手指的圆孔;1个批次样品可拆卸为半球形玩具,半球形部分无开孔,半球形中无隔物隔断,半球形边缘平滑、非重复齿状。如果罩住口鼻,可能产生窒息危险;1个批次样品塑料包装袋厚度较薄,如果罩住头部,可能堵塞口腔和鼻腔,产生窒息危险;9个批次样品检出邻苯二甲酸酯化合物(增塑剂)超过玩具标准规定的限值,如果长期接触,可能影响男性儿童的生长发育;1批次样品的电池盒中可触及的绝缘可以被桥接,引起绝缘短路,且电池短路后试验温升过高,可能产生火灾隐患;1批次的纽扣电池的电池盒结构设计存在缺陷,样品内纽扣电池不借助工具即可触及,如果3岁以下儿童取出纽扣电池玩耍,可能存在吞咽窒息危险;两批次样品的彩色塑料膜或者彩色纸中检出特定元素铅迁移量超过玩具标准规定的限值,如果儿童长期接触含铅玩具,可能导致血铅含量较高。

  本次风险监测显示,具有儿童玩耍功能的食品外包装或与食品混装的物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上海质监局已将风险监测结果告知生产企业,要求企业评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状况,对确认为不安全的产品,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实施召回。相关企业在关注产品符合食品安全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内包装要求的同时,掌握此类具有儿童玩耍功能玩具的标准要求。同时,企业应改进产品设计,加强原材料、生产过程和出厂检验控制,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与此同时,该局在对儿童用品中附赠类玩具产品质量风险预警时发现,部分儿童牙膏、儿童牙刷、儿童食品、儿童文具等儿童用品会附赠玩具。为了评估附赠类玩具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经专家进行了风险评估,发现部分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

  本次风险监测在上海本市卖场、商店、餐饮店和电商平台购买了97批次附赠有玩具的样品,发现15批次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存在风险的项目主要有小零件、突出物、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标识和增塑剂。

  本次风险监测显示,儿童用品中附赠的玩具存在质量安全风险,上海质监局要求企业评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状况,对确认为不安全的产品,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实施召回。同时,要求企业按照标准规范生产,加强产品质量控制,降低或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儿童用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应当重视选择、使用附赠类玩具产品的风险,积极履行质量责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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