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详细信息
省质检协会承办全省食品用塑料包装等制品质量分析会(粤东片区)
发布时间:2019-12-24     阅读:2565 次     来源:业务部

 

20191219,省市场监管局在潮州举办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质量分析会(粤东片区)。潮州、汕头、汕尾、揭阳、梅州等市250余家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潮州、汕头、汕尾、揭阳、梅州市市场监管局,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广州质检院,潮州质计所有关负责人及专家出席会议。会议由省质检协会李荣超秘书长主持。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粤东地区塑料包装产品生产企业集聚,质量安全形势严峻。对于国抽和省抽不合格的企业,省局和市县局将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抽查力度,必要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约谈企业负责人;二是下次省抽和市抽时,按照执法抽查程序进行,如果抽查不合格,直接依法查处;三是对连续3次以上抽查不合格,情节严重的,依据《产品质量法》可以提请吊销生产许可证。会议还介绍了将于202011日起实施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监管要求。

F:\质检协会201904SONG\2.质量分析会\2019年食品相关产品75批次\20191219食品用塑料包装产品质量分析会\报道\微信图片_20191223143250.jpg


    图
粤东片区250余名企业代表参加了当天的会议

会上,有关技术专家对今年省级监督抽查检出的质量安全问题作了详细分析,并结合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相关标准进行了解读。在讲解中,专家就企业检验人员的培训、检验设备的配置、生产车间与仓库设置等问题结合实例对企业进行了指导。专家建议企业及时更新企业标准,例如食品用塑料包装常见的不合格指标是溶剂残留量总量和苯类溶剂残留量,2009年生效的国家标准《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0004-2008)中的规定为:溶剂残留量总量≤5.0 mg/m2 ,苯类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但在实际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仍在采用旧标准。

在会议互动提问环节期间,与会专家与参会企业代表进行了积极交流,就产品检验、标准理解、检验服务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有企业代表表示,从会议上得到很多新的信息,新的监管制度下,企业压力加大,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技术机构专家指导和检验支持。

与会专家与企业代表积极互动

 


上一篇:《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超载不燃硅橡胶绝缘电线》 团标审查会在广州召开

下一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质量安全分析会 (粤东片区)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今科科技今科云计算 中国灯饰商贸网 人才招聘网 商务易 中国 网购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