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充电宝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18 阅读:3366 次 来源:省局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东莞、江门、江苏江阴等5个地市(区)42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充电宝产品。经检验,2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3.8%。
本次抽查依据GB 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充电宝的额定容量测试、标识和警示说明、过充电、强制放电、重物冲击、热滥用、振动、阻燃要求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27批次,涉及到充电宝的额定容量、标识和警示说明、重物冲击、热滥用等4个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